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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部分患者都没能成为站在世界金字塔顶端的佼佼者,有些甚至一辈子都因为这个疾病而郁郁寡欢。 对我来说,唯一与失读症相关联的只有永无止境的自卑情绪。我从来都不想成为众人间的焦点,更不愿意成为某人的世界中心——所以我不给我自己任何希望。不过讽刺的是,本来我就是普通的一枚砂砾,静静躺在人海底部,论谁都不会多看我一眼。 我在大学主修的是数学相关的专业,作为选修课程,我尝试了法语。这是个胆大包天的妄想——既然我没办法读明白英语,那么法语呢?事实证明,我在语言学方面一窍不通。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完成第一个学期的课程,并在心里暗自发誓我今后绝不会再碰法语。负责授课的教授名叫布莱恩·格林,约莫三十五岁的年纪。黑发,用发油往后梳成一个利落的大背头,发尾有着好看的弧度,紧贴他的后颈。我喜欢称呼他的名字,B-ry-an,念到的时候似乎嘴唇要嘟起来。布莱恩教授皮肤白皙,紧绷的精致面部冷漠到没有一丝表情,他不苟言笑,低沉的嗓音严厉正直。我喜欢他,从他的穿着——一身干净清爽的西装,皮鞋擦得锃亮——到他拿出讲义拆下回形针。细节决定了品质,他在我心目中的等级永远都为A+。我和麦加的那些朝圣者有何区别?无非是我诚心爱着的不是位神明——无限接近于神明,其极限便能成为神明。 即使我再怎么喜欢这位老师,他也没办法给我那张潦草胡乱的结课试卷一个P。平时,为了防止我自己看不懂我写的东西,我尽量避免用手写的。但到了必要时刻,我也能勉强写出让人看得懂的东西来。我逐渐摸索出一套简化字母单词的办法,我费劲心思把图案和文字结合,有时甚至还可以试试达芬奇的镜面字母。 关